在美國出生的小孩第一次回台灣建議先辦台灣簽證入境,因為沒有台灣的身份證字號,就算辦了護照往後也是要重辦,持台灣簽證入境不能超過60天,超過則要去警察局辦理延期,否則就是逾期滯留。
首先要在美國先準備好父母的結婚證書、寶寶的出生證明正本,以及寶寶在美國注射疫苗的紀錄,這三樣東西都要經過在美國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翻譯和公證。寶寶注射疫苗的紀錄跟醫院索取的時候要特別跟護士說明清楚,是要繳費申請的相當正式的疫苗注射記錄。還有,父母只有一方回台辦理的話,另一半要先寫好簽名委託書。
準備的資料...
1.6歲以下者驗證之外文及中譯本預防接種證明
2.定居申請書
3.大頭照
4.經驗證之外文及中譯本出生證明正本、影本(正本驗畢退還)。
5.美國護照正本、影本(正本驗畢退還)。
6.父母2人辦妥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、影本(正本驗畢退還)或戶籍謄本
7.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人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,應檢附父母雙方之同意書。
8.證件費:新臺幣400元整。
9.掛號回郵信封,並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、郵遞區號及電話。
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
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e/show_menu22.asp?idno=0306
簡化說明的程序,是這樣的:
1.回到台灣後,先帶寶寶去照相,照片有大有小,大頭的用於台灣護照,小頭的也要預備。
2.要先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(上面已有註記夫妻姓名),順便領取申請入戶籍的表格。
3.然後帶著這些重要文件和護照的正本、正本,去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辦理定居證,(當場會需要影印很多的資料)。等待通知。
4.收到通知後,要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領取定居證。
5.再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入戶籍的程序,寶寶就可以有台灣的身份證字號了!
6.這時候就可以去外交部辦寶寶的台灣護照啦!(要記得帶和規格的大頭照),辦好後還要自己去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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