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( 國外) 出生首次申請護照
1. 繳交已填妥「普通護照申請書」(背頁申請人須親自簽名,未成年兒童可由父母代簽)。
2. 最近 6 個月內 2 吋之半身正面彩色照片 2 張,背面書寫申請人姓名。(照片必須脫帽,白色背景,不得使用數位相機攝製之電腦合成照片,照片不符不予受理)
3. 申請人父母結婚證書(或已登載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,以確認是否為婚生子女)、申請人中英文出生證明(應先經所轄駐外館處辦理驗證,驗證規費需 45 美元)及申請人父母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(護照或身分證)。如父或母有一方為外國籍人士,需先辦理聲明書( 另繳規費 15 美元)及子女姓氏約定書(父母雙方均須簽名)
4. 護照申請規費 36 美元。
5. 郵寄申辦者:需自備寫妥收件人名址並貼好郵票之掛號回郵信封,郵件交寄郵局或快遞公司後,中途若是遺失或延誤寄達,本處概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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